近日,滕州市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全面提升攻坚行动调度会,滕州市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玉杰同志,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信用管理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各成员单位观看了《问政山东》专题片,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专项督导暨全面提升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第二期)》《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以下简称“双公示”)信息数据归集校验规则、常见问题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曹玉杰同志通报了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存在的问题,并对全面提升攻坚行动作出安排,要求各成员单位:一要充分认识“双公示”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强化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全面提升攻坚行动。最迟2021年3月31日前,各单位(部门)要将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1月和2月的“双公示”信息全部归集并上报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最迟2021年4月30日,将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前的“双公示”信息全部补报完毕,确保“全覆盖、无遗漏”。自2021年4月1日起,所有“双公示”信息要在行政决定作出后的20个自然日内上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确保“全覆盖、无遗漏”,迟报、瞒报“双清零”。二要实现“双公示”工作常态化,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做好“双公示”数据报送、确认、修改和提升工作,保证“双公示”信息填报及时率达到100%,数据合规率100%,确保数据上报完整、及时、合规。三是建立通报、约谈制度,根据月度评估结果对“双公示”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全市政务诚信建设监测排名的部门(单位)进行约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