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新区保税区空港学校开展以“诚信大考你过关了吗”为主题的红领巾广播,孩子们讲到,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个人层面的价值导向,“诚信”二字更是写入了民法典总则编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诚信原则是民法的核心价值。民法典编纂在总则编中倡导诚信的价值原则,更在物权编、合同编的许多具体条款中建立起诚信利益导向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信价值观的法治环境。诚信是金。虚伪的诚信,比魔鬼更可怕。试想,假如一个社会到处充斥着合同违约、商业欺诈、制假贩假、学术论文造假、不履行法院判决等现象,人人都不诚实守信,势必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影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针对当前经济社会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组织中央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集中开展10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