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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来源: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间:2021-01-27

1、指导提升信用信息平台服务能力。

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阶段、新任务和新要求,在建成全市“上下贯通、横向联通、全面覆盖”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基础上,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平台服务应用,不断提升信用信息平台服务能力。目前信用信息平台已实现与自治区、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等多个部门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向金谷银行等社会机构共享信用信息1万余次,向全市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服务286次,累计公开企业信用承诺1.3万条,归集公示“双公示”信息23万条。

2、重点开展信用监管工作

开展事前环节信用承诺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印发《关于建立呼和浩特市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信用承诺工作的通知》,推动全市各部门积极开展规范开展信用承诺工作。信用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网站已公示各部门承诺事项286条,公示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1.3万余份。推动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工作。编制印发《呼和浩特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协调推动全市各部门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事中信用分级监管工作。目前,我市税务领域、劳动用工领域、食品药品领域、司法领域、房地产中介领域、医药卫生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和环保领域开展了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加强事后环节联合惩戒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我市红黑名单报送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信用“红黑名单”报送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规范红黑名单的认定、公示和退出流程,为联合奖惩打下基础。二是开展联合奖惩备忘录试点工作。梳理并印发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三个奖惩备忘录措施清单。

3、探索推进信用应用工作。

一是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工作。按照《呼和浩特市关于加快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指导开展“信易批”、“信易贷”、“信易阅”、“信易行”等守信激励服务。二是持续推进诚信示范街区建设。按照“先导先行,模范带头”原则,在玉泉区开展了诚信示范街区建设工作。综合考虑街区商户特色,搭建商户信用评价模型,为96家商户建立信用档案,向评分优良的商户提供评优评先、推广引流等一系列守信优惠措施,引导商户增强诚信意识。

4、广泛开展信用宣传教育活动。

在全市广泛开展信用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印发《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和《关于报送2020年度信用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开展系列“知信、用信、守信”的信用宣传活动。利用“信用呼和浩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过“空中讲堂”专栏定期向社会公众以在线直播、业务培训录播及信用知识图解等形式普及信用知识,宣传诚信文化,营造全市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