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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招聘,企业诚信是最好的“押金”

来源:河南经济报时间:2021-01-26

近日,人社部出台《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提出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和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等信息,且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规定》自2021年3月起施行。

网络招聘具有求职成本低、不受时空条件限制等特点,近年来,已成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之一。然而,由于有别于传统招聘方式,加之相关监管未能及时跟进,用人单位进行网络招聘几乎是“零门槛”,一些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性与合法性根本无从谈起,导致网络招聘乱象丛生,违规收取相关费用便是其中一大表现。据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消费投诉情况统计,用人单位违规收取相关费用,求职者押金纠纷呈上升趋势。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是那些骗取押金的“用人单位”惯用的伎俩,存在欺骗性强、隐蔽性强、维权成本高、打击难度大等共性。这种招聘陷阱,亟待政府职能部门出台规定,从源头进行遏制和防治。如今,《规定》“亮剑”封喉,很及时必要。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它不仅是对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也是规范招聘市场、净化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由此,笔者不吝赞美之词:《规定》的出台,赢民心,合民意。劳动者“持剑”求职,尽显制度的暖意和锋芒。

值得一提的是,此项《规定》将于明年3月起施行。每年春节后,正是劳动力市场流动性最大、劳动者就业需求最高、企业“用工荒”最严峻的时候。最大限度地破解这些问题,可以说,从细节入手的《规定》敲定了“时间表”,而如何让《规定》尽快落地生根、切实发挥功效,还需要政府职能部门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规划和设计好“路线图”。

此外,对广大用人单位而言,笔者想说,不收押金应该成为衡量用人单位招聘诚意度的一个标尺。最好的“押金”在于企业的诚信。这是在必要的法律约束之外,用人单位需要熟稔于心的“常识”和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