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湖县发改委强化粮食企业信用管理,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引导县内粮食企业自觉守法、诚信经营。
规范评价流程。运用“听、看、查、访、评”的方法,对企业逐家逐项量化评分,将企业信用承诺、履约情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稳步推进粮食企业信用评价工作。2020年,我县A级粮食企业11家,较2019年新增1家。
创新监管方式。采取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制定《全县粮食流通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将日常监管与随机监管相结合。利用“江苏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管平台”,根据粮食企业的信用等级,对其实行分类监管,对于信用C以下等级或者未申报等级的粮食企业,加大抽查比例。
实现动态监管。在完善“江苏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管平台”粮食企业信用信息的基础上,依据日常检查结果,定期维护信息,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粮食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将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下一步,县发改委将以信用为基础,扎实推进粮食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粮食行业新型监管制度体系,对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和不良信用行为的企业,将依法报送至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努力营造全县粮食行业诚信经营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