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传统文化美德 , 奠定诚信品德之基
当前位置:首页 > 联合奖罚

4月下旬开始,吉林省集中整治这个领域!

来源:掌上长春时间:2021-04-07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深入整治劳务中介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提升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水平,近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用最严的措施、最大力度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和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有效整治各类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为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1.严格落实劳务派遣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和备案制度。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系统,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网上办理,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和“管理关”。

2.组织开展2020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开展“返费”自查,全面摸排有关情况。

3.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重点核查代工企业较集中和企业招用工矛盾突出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开展情况,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4.全面核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含劳务派遣)情况,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情况,用人单位直接招用劳动者情况。

(二)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

近期,国家将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省里将在全省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

5.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劳务中介用工服务的监察执法督导,严肃查处未经许可或备案擅自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的经营活动,特别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互联网招聘等职业中介活动等各类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

6.代工企业多、用工数量大、人力资源市场活跃的地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在企业用工旺季时开展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

(三)建立实施“红黑名单”制度

7.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活动,评选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发挥诚信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8.参照《关于建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黑名单”制度的通知》(吉人社明电〔2016〕16号)精神,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档案建设,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信用数据和失信情况等纳入市场诚信体系。

9.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探索建立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四)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和服务

10.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工作待遇、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降低流失率。

11.鼓励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方式,通过积极搭建手机端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共享用工信息对接平台等,满足企业用工需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

12.组织省人力资源行业协会换届改选,指导人力资源行业协会制定有关行业自律规范,倡导会员单位不参与高额“返费”。

13.加强对会员单位的指导、监督,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营造人力资源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4月-11月,分5个阶段实施。

(一)开展自查(4月上旬-4月中旬)

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指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要求,重点围绕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或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虚假或含有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以“返费”等方式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假外包真派遣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自查,并对自查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清单。

(二)集中整治(4月下旬-9月)

各地建立健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惩戒,依法加大行政处理处罚力度,及时将违法企业名单信息推送到全省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对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曝光,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标准和整改责任,确保劳务中介乱象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督导检查(5月中旬-9月中旬)

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和督促,按照整改清单,逐条剖析问题根源,逐项研究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厅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部分地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总结评估(9月下旬-10月上旬)

各地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上报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针对政策中存在的短板和漏洞,进一步完善政策、强化监管,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长效机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结合各地区上报情况及省厅督导情况对各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成效评估。

(五)组织“回头看”(10月中旬-11月中旬)

以检查整改效果为重点,看各地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建立健全制度为重点,看各地在专项整治中推进各项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情况;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看各地在专项整治中是否公正公平、遵章守纪。省厅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整治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对“回头看”情况在全省通报。